青州市标和广告宣传用语征集启事在新闻媒体刊出后,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3100多条应征稿件,来稿数量多,水平高,充分体现出广大作者对青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们向所有参与这项征集活动的热心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经聘请山东省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和领导研究通过,现将最后征集结果予以公布。
请广大作者认真核对作品,如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归属有争议,请在2007年8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征集办公室提出,我们将及时进行答复和处理,逾期则视为无异议。青州市人民政府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品若涉及剽窃等侵权情况,所有责任由作者自负;若同一内容的获奖作品有两名以上作者的,奖金按作者人数平均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