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征集时间:2003年8月1日――2003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评选时间:2004年1月
颁奖晚会、展览及作品出版:2004年3月
作品时限:因为本次大奖是首届大奖,所以对于作品创作的时间不做限制。
二、征集对象
1、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所有院校、团体、公司、个人,以及在华常驻的外籍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大赛;
2、来自国外的包括海外华人的作品可以报名参加作品的展览和出版;
三、作品征集类型和奖项设置
A. 数字艺术(Digital Art) 篇:
作品要求:强调创意、观念的独特,表现形式的新颖,丰富的文化艺术内涵。作品不以商业为目的。
作品表现类型:三维动画、数字图像(静帧/数字摄影/插画/概念作品)、DV短片、二维动画(FLASH及非FLASH动画)、交互装置、互动媒体(网络艺术/多媒体项目)等。
奖项设置:
1、中国数字艺术全场大奖(CDAA Grand Prize)共一名: 对象:在所有参赛作品中挑选一件最优秀的作品。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编入作品集,中华世纪坛数字艺术馆馆藏。
2、大奖(Grand Prize),每类一名,共六名: 对象:在各类获提名奖的作品中各挑选出1件最优秀的作品。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编入作品集,中华世纪坛数字艺术馆馆藏。
3、提名奖(Honorable mention),每类十名,共三十名: 对象:在各类作品中各挑选出5件最优秀的作品。
奖励:奖状,编入作品集。
B. 数字内容(Digital Content)篇:
作品要求:强调技术的先进、创新价值和巨大的商业前景,并有较强的艺术内涵。作品以商业为目的。
作品类别:游戏(包括单机游戏、网络游戏和手机游戏)、影视特效、栏目包装、多媒体产品、网页设计、平面设计、辅助设计(包括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和建筑设计)、手机彩信等
奖项设置:
1、通信技术应用类:
对象:手机彩信、手机游戏等类别的获提名奖的参赛作品各评选出一个。
最佳手机彩信奖
最佳手机游戏奖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编入作品集。
提名奖各5名,奖励:奖状、奖杯。
2、影视影像应用类:
对象:影视特效、影视广告、栏目包装等类别的获提名奖的参赛作品各评选出一个。
最佳影视特效奖
最佳影视广告奖
最佳栏目包装奖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编入作品集。
提名奖各5名,奖励:奖状、奖杯。
3、交互应用类
对象:游戏、多媒体产品、网页设计等类别的获提名奖的参赛作品各评选出一个。
最佳多媒体产品奖
最佳网络游戏奖
最佳单机游戏奖
最佳网页设计奖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编入作品集。
提名奖各5名,奖励:奖状、奖杯。
4、设计应用类
对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和平面设计等类别的获提名奖的参赛作品各评选出一个。
最佳工业设计表现奖
最佳建筑设计表现奖
最佳广告设计奖
最佳平面设计奖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编入作品集。
提名奖各5名,奖励:奖状、奖杯。
C. 单项奖:
评委会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评出以下单项奖: 本年度最佳团队奖:
对象:表现出色的设计、制作及技术公司或者项目团队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
本年度最佳产品雏形奖:
对象:正在规划中,在技术、创意、市场前景等方面表现出色的想法、计划或产品雏形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
本年度最佳天才表现奖:
对象:本年度表现出色的个体作者,或者团队最主要的创意者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
本年度最佳教育奖:
对象:在第一线从事数字艺术教育工作的教师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
中国数字艺术终身成就奖:
对象:在数字艺术领域有巨大贡献的人士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
本年度最佳新人奖:
对象:本年度优秀新人,鼓励新人新作
奖励:奖状、奖杯、奖金
最佳国际数字艺术支持奖:
对象:本年度对中国数字艺术发展最有支持的国际团体或个人
奖励:奖状、奖杯
最佳国际数字艺术交流奖:
对象:本年度对国际数字艺术交流最有贡献的国际团体或个人
奖励:奖状、奖杯
注:为保证获奖作品的水平,组委会有可能不评出所有奖项。
四、作品提交方式:
1、网上提交:作品以ZIP的形式压缩后大小不超过10M的,请连同本《参评表》同时到官方网站 http://www.cdaa.org.cn 相应页面提交。
2、直接寄送:作品大小超过10M,并且不适合网上提交的作品,请连同打印的《参评表》直接邮寄到以下地址:
中国数字艺术奖组委会秘书处(北京视觉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4号首体滑冰馆203-2室 联系人:雷海波 张海新 樊鹏 邮编:100081
电话:86-010-62176994 62180017 传真:86-010-62180017
五、作品提交要求:
互动媒体类作品:
具有交互特征的如多媒体产品(光盘),网页设计,网络艺术作品等,作品不少于2级界面结构。网络类参赛作品必须要是不连接互联网就可以进行展示的作品,且不接受仅提交网址。作品提交媒介必须为CD或者DVD。经压缩后单幅作品在10M以下,可以通过网络提交。
动画类作品:
各种类型的二维动画(包括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时间不少于30秒。格式为 MOV、 AVI或者SWF 。作品提交媒介必须为CD或者DVD。经压缩后单幅作品在10M以下,可以通过网络提交。
电子游戏类作品:
各种类别的电子游戏产品,如单机游戏,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等。作品提交媒质可以为CD或者DVD,或者由参评者提供的可以现场展示的媒介。
影像视频类:
各种类型的影像视频作品,如影视广告、影视特效、栏目包装、DV短片等。短片作品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作品提交媒介必须为CD或者DVD,或者DV/DV-CAM。经压缩后单幅作品在10M以下,可以通过网络提交。
数字图象类作品:
静止的数字艺术作品,包括静帧,数字摄影,卡通形象,概念设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和辅助设计(工业设计表现,服装设计表现,建筑设计表现)等作品。图像分辩率必须为满足A4幅面高精度印刷要求,图像可以采用PSD,JPG,TIFF中的任何一种格式存储。作品提交的媒质必须为CD或者DVD。经压缩后单幅作品在10M以下,可以通过网络提交。
交互装置或者实物类作品:
完整的装置艺术作品和实物。请同时附上3分钟以内的视频,用以介绍参赛作品的完成品状态和内容,视频提交的媒质必须为CD或者DVD,或者DV/DV-CAM。大型的交互装置作品可以单独和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提交细节。
手机彩信类:
手机彩信作品,包括手机图片,手机动画,手机屏保等。作品格式为JPG,GIF等,作品提交媒质可以为CD或者DVD,或者由参评者提供的可以现场展示的媒介。经压缩后单幅作品在10M以下,可以通过网络提交。
六、特别说明:
1、以上所有作品经压缩为ZIP后如果小于10M,可以通过官方网站 http://www.cdaa.org.cn 相应页面在线提交,否则必须通过邮寄提交。
2、参评者务必要附上展示作品时所需要的程序等相关数据,并要在所提交的作品媒质中将作品全部完成。
3、如无特别说明,组委会将不再归还参塞作品,请作品自留备份。
4、参赛作品出现损坏以及丢失情况的话,主办者将不进行任何赔偿。
5、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组委会秘书处进行询问。
七、其它:
所有未尽事宜,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