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大赛将再次会聚年轻学生的优秀数码影像作品,探讨数码媒体艺术的社会内涵、创作及教育现状,从而推进数码媒体艺术教育和创作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
2003年的11月,也将是中国美术学院历史上重要的日子,中国美术学院将在新落成的校园庆祝自己的75周年校庆,届时国家、省市领导人将出席校庆典礼,国际美术界著名人士、世界各地著名美术大学(学院)的院长、国内各大兄弟院校的校长、海内外校友将齐聚西子湖畔的艺术新殿堂。“第二届中国艺术院校大学生数码媒体艺术大奖赛”将作为中国美术学院校庆75周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来自各方的朋友有机会共同领略数码艺术带来的崭新境界。
一、参赛资格及要求:
1.参赛资格:
所有高等艺术学院及开设有相关艺术专业的高等学院(包括大陆、港澳地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包括已毕业两年内的学生)均可参加。
2.作品要求:
● 参赛作品应为单视频录像;
● 参赛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 作品介质为DVCAM、MINIDV磁带或DVD、CDROM光盘;
● 大赛不设主题,作品种类可分为非剧情短片、剧情短片、短记录片、动画片、音乐片、公益广告片等。鼓励不同风格作品参赛,鼓励艺术性、实验性、原创性和技术性。本届大赛不接受纯商业广告片;
● 每件来稿应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作者照片一张;
● 参赛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03年1月1日以后。
3.参赛须知:
● 2003年9月20日前各参赛院校将参加此次大赛的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大赛组委会;
● 由各院校组织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广泛参加;
● 每校自行评选10件以内学生作品参赛,大赛主办、协办院校可递交作品20件。参赛作品由各自学校相关负责人统一提交给大赛组委会。
● 报名表将于2003年9月25日前由大赛组委会寄至各院校,也可以在中国美术学院新媒体系www.nma.com.cn网上自行下载报名表。
● 2003年11月1日前各院校将自选出的作品连同报名表寄至第二届中国艺术院校大学生数码媒体大奖赛组委会。
● 2003年11月20日-27日此次大赛评奖及入围作品展播将在中国美术学院新校园展厅举行。
● 大赛评委会将在各校选送的入围作品中评出金银奖及各单项奖共11名。
二、大赛活动内容
● 入围作品展播
时间:2003年11月20日——27日
地点:中国美术学院新媒体系大楼
●大赛颁奖仪式
时间:2003年11月24日
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小剧场
与会人员:获奖提名者、特邀嘉宾、院校代表、赞助单位代表、有关媒体、艺术家约800人
● 学术研讨会
时间:2003年11月25日
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学术报告厅
学术主持:中国美术学院
与会人员:院校代表、赞助单位代表、艺术评论家、有关媒体、艺术家约500人
● 数码技术研讨会
时间:2003年11月26日
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学术报告厅
主持:苹果电脑国际有限公司
与会人员:院校代表、赞助单位代表、有关媒体、艺术家约500人
三、大赛奖项
金奖:1名;银奖:1名;最佳非剧情片:1名;最佳剧情短片:1名
最佳记录片:1名;最佳动画片:1名;最佳音乐片:1名;
最佳公益广告:1名;最佳剪辑:1名;最佳音效:1名;最佳摄影:1名
注:除金奖、银奖外,一件作品如在种类上不冲突,可同时获数个奖项。
四、相关法律
● 参赛作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 参赛作者应确认其参赛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 大赛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抵触的作品;
● 除非特别申明,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大赛的宣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或出版、复制;
● 除非特别申明,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大赛之后的非商业的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包括被出版、复制印刷品、出版物、音像资料等;
● 大赛规则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
五、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苹果电脑国际有限公司
六、协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青年报》、TOM网美术同盟等
七、承办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新媒体系
八、联系方法:
第二届全国艺术院校大学生数码媒体艺术大赛工作组
地址: 浙江杭州南山路218号4号楼
中国美术学院新媒体系
邮编: 310008
电话:0571 87164689
传真:0571 87164689
电邮:2003@nma.com.cn
网址:www.nma.com.cn www.apple.com.cn
联系人:陈萍、朱沈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