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苏州高新区成立15周年。为全面展示苏州高新区十五年来的开发建设成就,反映苏州高新区和谐的投资创业、生态人居环境,真实地再现高新区发展的光辉岁月和高新区人的精神风貌,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联合苏州日报报业集团、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 "'新港杯'锦绣新苏州"摄影征文大赛,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参赛摄影或征文作品,要求以"锦绣新苏州"为主题,从不同视角展现高新区15年的成长岁月和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高新区建设者"团结拼搏、务实创新"的精神风貌,以及"新苏州、新天堂"的和谐景象。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征文作品
自由命题,体裁不限,要求内容紧扣主题,文字流畅。字数在2000字以内,文稿统一用A4纸打印,并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文稿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二)摄影作品
1.作品内容:分为新闻纪实类题材和艺术表现类题材两种。
新闻纪实类题材照片包括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等,反映高新区环境面貌、真山真水、科技创新、企业生产、居民生活等景象,以及重点工程道路等开工建设、重要企业签约开工投产等场景。
艺术表现类题材照片通过不同角度、不同手法表现高新区真山真水、科技人文的形象,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2.作品形式:单幅照和多幅对比照均可;彩色照片和黑白照片均可;数码照片和胶片照片均可。使用数码照相机拍摄作品时应设置到最高格式,保证照片精度;使用胶片拍摄作品,作者接到入选通知后须提供底片(评奖结束后退还)。
3.作品标注:每幅(组)作品应注明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以及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所有摄影作品除标题外,必须有简要说明。
(三)资料图片
征集纪录高新区开发建设15年来的重大历史时刻、重要历史事件等的珍贵历史资料图片。一经录用,主办方将支付相应稿酬。
三、征稿日期
摄影和征文作品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07年8月15日。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评奖及成果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对摄影作品及征文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和优秀奖若干个。一等奖奖金每个3000元(人民币,下同),二等奖奖金每个2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个1000元。
2、部分优秀摄影和征文作品将分别在《苏州日报》、《苏州高新》摄影专版和征文专版上刊登。同时部分优秀摄影作品和历史资料图片还将有机会入选"辉煌十五年--苏州高新区成立15周年图片展"中展出。
五、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或在报刊等媒介上发表等,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2.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3.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对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按要求提供底片的,评奖结束后主办方负责退还底片。
4.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请有意参赛者在征稿截止日期前寄送参赛作品及其电子文档,寄送函件请在醒目位置标注"摄影和征文比赛"字样。
寄送部门:苏州高新区工委宣传部
通讯地址:苏州市运河路8号高新区管委会13楼
邮政编码:215011
联 系 人:潘小姐 钱先生
联系电话:68251888-1315、1301
E-mail地址:pan.yh@snd.gov.cn、qian.q@snd.gov.cn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