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细则
一、规则:
1、本届摄影展作品,内容需积极健康向上,题材、体裁、风格、流派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欢迎 广大会员及影友积极选送新作参展。
2、在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摄影展展览中已经入选的作品,本届展览均不接收。
3、选送作品为光面纸放大10英寸,即最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所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幅数4-6幅,光面纸放大10英寸,自行连接,标清序号。
4、参展作品请在作品背面粘贴参赛表,用正楷字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此表可复印,或在陕西省摄影家协会网下载)
5、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6、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印刷等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7、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8、凡不符合本规定选送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07-08/27/content_641796.htm
二、类别及奖项设置:本届展览设新闻类、纪实民俗生活类、风光类、艺术类、(人像、人体、创艺、广告、静物、花卉)观念摄影五类,拟入选作品300多幅,每类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10名。本届展览设组织奖三名。
所有入选作品作者都将获得陕西省摄影家协会颁发的奖牌和证书。
三、截稿日期:2007年10月25日
展览日期:2007年11月25日至28日来稿请寄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029—87907032邮编:71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