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展示防城港市“边海山”丰富旅游资源,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防城港市旅游业的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防城港日报社决定联合举办“魅力防城港”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一、拍摄主题范围
本次摄影大赛主要以防城港市境内的旅游景区(点)为拍摄对象,包括自然风景、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题材。
二、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彩色胶卷、数码均可,数量每人限20幅(组照为4幅以上10幅以内,计1幅)以内。作品规格,每幅12寸。勿装裱画框。作品背面左下角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资料。
2.参赛作品以2007至2008年截稿日期间拍摄,未在各类摄影比赛获奖入选的为有效作品。
3.本次大赛拒收电脑、暗房制作、合成作品和改变原貌的作品(可以改变颜色、影调和剪裁,但不允许添加或合成)。为确保获奖作品的真实性,请作者自留原始数据和原始底片,组委会将统一调底进行影像技术鉴定。不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
4.数码照片须使用800万以上像素级的数码相机拍摄。
5.所有入选作品将统一调底片或电子文件(JPG格式,不少于2M),不提供调底或电子文件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6.本次比赛除胶卷退稿以外,其余均不退稿。
三、评选与奖励办法
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名单与获奖作品在防城港日报、防城港旅游网公布。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6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500元;入选奖80名,奖金各100元。
四、截稿日期
2008年3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一)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
(二)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制作宣传光盘,不另付稿酬。
(三)参赛作品可通过邮寄或者面交的方式送组委会。
六、交稿地址
防城港市旅游局(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港小区11栋1楼)
联系人:陆明波 杨靖红 电话:0770-2825744邮编:538001
中共防城港市委宣传部
防城港市旅游局
防城港日报社
二○○七年九月十日
http://fcgrb.gxnews.com.cn/news/20070911/fcgwyfk/23244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