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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征集
信息来源:Arting365.com     信息作者: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05-12-29 16:33
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批准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将于2007年8月在广州举行,自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方案。

一、 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 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

2. 体现竞技体育的特点;

3. 体现新时期、新阶段广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建设富裕小康社会,实现新跨越的风采;

4. 体现岭南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5. 体现大学生青春、朝气蓬勃、有活力的精神面貌;

6. 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要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7. 吉祥物要活泼、可爱,配名字,优美上口,易于传播。

二、 应征作品设计与创作要求
1. 会徽、吉祥物设计要求
1) 用彩色图形设计(会徽最多不超过4色);
2) 吉祥物设计每套为11幅,每幅作品可根据全国大学生运会所设定的比赛项目而设计不同的形态(包括: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排球、游泳、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毽球共十一个项目),体现每个项目的体育精神;
3) 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 设计纸规格为正度8开或16开。

2. 宣传画设计要求
1) 宣传画为每套8--11幅,单幅规格为60cm×90cm,构图为竖式;
2) 每幅作品必须具备主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作为设计基本元素;
3) 每套作品中应有一幅以会徽为主画面,一幅以吉祥物为主画面;

3. 会歌创作要求
1) 会歌由曲谱及歌词两部分组成,应征者须同时创作曲谱与歌词。

三、 征集范围
凡热爱体育运动、关心支持体育事业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单位)、音乐创作公司(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其他爱好设计或创作的个人均可参加。

四、 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 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单位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以个人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2. 应征单位或个人可选择会徽、会歌、吉祥物中任一项或几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但宣传画设计者需同时配套设计会徽与吉祥物。应征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作品须用黑色底版装饰。

3. 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4. 应征作品须一式二份。

五、 创作声明
1. 参选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 参选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徽标或歌曲相同或者近似;

4. 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以往各主要体育赛事的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

5. 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6. 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六、 评审方式
1. 评审机构为专家评审组,由来自国内知名专家组成。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委会成员和评委会成员均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 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 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办法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 逾期送达;
(3) 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 规定不能标识的文件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5) 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3. 评审程序
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征集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在评选过程中将会有广州市公证处对本次评选活动进行全程公证。

七、 奖励办法
1. 本次征集活动之入围作品(5-8名)的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一份;

2. 经评审确定为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的作品,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一份;

3. 奖金和证书不重复领取,获奖者只按最高一项奖金和证书领取;

4. 各设计单位及个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 获奖单位领奖时须提供奖励金额的正式发票,个人获奖的实际奖励金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奖金。

 八、 权属
被评审为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余著作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委会所有。筹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奖金外,无需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九、 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06年3月1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委会(以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06年3月31日公布。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文化大楼6楼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委会

邮编:510081
电话:020—37652708转201,
传真:020—37652709
联系人:李  洁  13711435686      罗燕莹  13527839192
编辑: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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