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高邮是中国邮文化发祥地之一,是全国唯一被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命名的“中国集邮之乡”,打造“东方邮都”对推动和弘扬中国邮文化事业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树立“东方邮都”所蕴涵的文化形象,高邮市人民政府将为“东方邮都”确定一个既鲜明又独具特色的徽记,徽记采用全社会公开征集、专家评定的方式产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本次徽记征集活动。
“东方邮都”徽记征集活动的最终入选作品,将作为“东方邮都”的形象标识。
二、参选人员资格
1、所有关心邮文化事业的个人(自然人及自然人组成的群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均可参加。
2、如参选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由该参选人的法定监护人签署本活动要求的文件;如参选人是群体参加人,则群体的每个成员都应签署本次活动要求的文件。
三、参选作品设计要求
1、参选作品应明确体现出邮文化主题及奋发向上的精神。
2、参选作品图案应清晰流畅、简洁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具有创新性。
3、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它著名标识。
4、参选作品适用于在各种视觉媒体上传播。
5、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的内容和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四、参选作品的规格要求
1、参选作品由作品的设计方案和创意理念说明两部分组成。
2、参选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参选作品应包括两张彩色设计图稿,图稿的大小为A4纸规格;
(2)如以电子图稿形式提交作品,所有图稿需储存为JPG格式,参选作品大小不得大于500K;
(3)参选作品的创意与理念说明部分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交,均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五、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1、参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有效护照等,如是机构参选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附件1);
3、以上文件应与参选作品同时提交,参选人应保证以上文件完整、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参选作品,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实。
六、参选作品提交方式
1、设计图稿、文字说明及第五条规定的文件可以纸质或网络投递方式提交。
2、地址:“东方邮都”徽记征集办公室(江苏省高邮市文游中路111号),邮政编码:225600 电子信箱:DFYD@yz183.com
3、参选作品应及时、完整地送达以上地址。活动组委会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七、参选作品的截止日期
所有作品必须在北京时间2006年 5月20日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采用邮寄方式,以邮戳为准,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截止期后一概不接收参选作品。
八、徽记的产生和使用
1、本次活动由高邮市人民政府成立“东方邮都”徽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确定标识最终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领导、国内设计家、画家等组成。徽记的最终结果于产生当日通过媒体正式对外公布。
2、入选作品著作权归高邮市人民政府所有。
九、奖项设立
中选标识1名,奖金1万元
入围奖2名,奖金2千元
鼓励奖5名,奖金1千元
十、查询和通知
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及有关文件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中国高邮网站(网址:http://www.gaoyou.gov.cn/)
十一、附则
“东方邮都”徽记评审委员会对本办法及规定事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制定并解释。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