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以"龙城普法"为名称和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品牌标识的需要,为强化公民对柳州市法制宣传教育认同感和参与意识,提升法制宣传效果,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柳州市司法局现面向全国征集"龙城普法"徽标设计,具体细
则如下:
一、"龙城普法"品牌名称释义
柳州又称"龙城",誉满全国,全市350多万人民也以此为自豪;"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是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最主要的职能,也是广大群众对我办工作内容最直观、最易记住的"符号",因此树立、打造"龙城普法"作为我市法制宣传的"品牌",是集中体现柳州市历史文化厚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髓的最好载体和符号,在语音上也朗朗上口,易被记住,因此品牌名称定为"龙城普法"。
二、设计要求
1、作品设计必须包含"龙城普法"四个汉字作为设计元素进行设计。
2、作品设计要求主题鲜明,形象生动,视觉冲击力强,能充分体现柳州的城市特色和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特征。
3、设计作品要求体现法律的规范、秩序、严肃和法治的精神。
4、徽标设计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富有创意和活力,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性,明显区别于以往出现过的标识。
5、参赛作者以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参赛均可,参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任何报刊、网站及其他各种媒体上发表过。
三、投稿要求
1、设计作品图形规格为16CM×16CM,形式不限,彩色图案和黑白图案各一份,并准备好作品的电子格式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和矢量图,JPEG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以备入选后调用。
2、来稿须注明作品创意的详细说明。
3、图稿正面不签署作者姓名。
4、提交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若干名,颁发纪念品;以上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五、获奖公布办法
获奖者由柳州市依法治市办采取电话形式通知,同时在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新网柳州新闻(www.lzxw.com)、中国柳州网(www.liuzhou.gov.cn)及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公布获奖作品。
六、投稿事项
1、征稿时限:即日起至2006年6月20日止(通过邮局寄送的以当地邮戳为准)
2、参选者须如实填写(用电脑打印,除签名处外不得手写)《参选表格》(附件1),附件随作品同时提交。未填写参选表格、征稿承诺书或上述资料填写不完整的,其应征作品不予受理。
3、参选作品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唐 汉,联系电话:0772-2801339 0772-2829970(传真)
通信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8号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545001)
电子信箱:lcpf123@163.com
七、著作权有关事项
1、柳州市"龙城普法"徽标设计征集活动属委托创作活动,委托方为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州市司法局,受委托人为应征者。应征者一经按本《征集启事》内容填写并寄送《"龙城普法"品牌标识征集参选表》的,均视为接受委托从事创作活动,应征者同意应征标识著作权属于柳州市依法治市办、柳州市司法局所有。
2、应征作品经初评入围后,入围作品均由委托人与应征者另订委托创作合同,应征者拒绝订立委托创作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围资格。
3、著作权的保护,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办理。
附件:参选表格
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 州 市 司 法 局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
则如下:
一、"龙城普法"品牌名称释义
柳州又称"龙城",誉满全国,全市350多万人民也以此为自豪;"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是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最主要的职能,也是广大群众对我办工作内容最直观、最易记住的"符号",因此树立、打造"龙城普法"作为我市法制宣传的"品牌",是集中体现柳州市历史文化厚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髓的最好载体和符号,在语音上也朗朗上口,易被记住,因此品牌名称定为"龙城普法"。
二、设计要求
1、作品设计必须包含"龙城普法"四个汉字作为设计元素进行设计。
2、作品设计要求主题鲜明,形象生动,视觉冲击力强,能充分体现柳州的城市特色和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特征。
3、设计作品要求体现法律的规范、秩序、严肃和法治的精神。
4、徽标设计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富有创意和活力,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性,明显区别于以往出现过的标识。
5、参赛作者以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参赛均可,参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任何报刊、网站及其他各种媒体上发表过。
三、投稿要求
1、设计作品图形规格为16CM×16CM,形式不限,彩色图案和黑白图案各一份,并准备好作品的电子格式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和矢量图,JPEG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以备入选后调用。
2、来稿须注明作品创意的详细说明。
3、图稿正面不签署作者姓名。
4、提交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若干名,颁发纪念品;以上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五、获奖公布办法
获奖者由柳州市依法治市办采取电话形式通知,同时在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新网柳州新闻(www.lzxw.com)、中国柳州网(www.liuzhou.gov.cn)及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公布获奖作品。
六、投稿事项
1、征稿时限:即日起至2006年6月20日止(通过邮局寄送的以当地邮戳为准)
2、参选者须如实填写(用电脑打印,除签名处外不得手写)《参选表格》(附件1),附件随作品同时提交。未填写参选表格、征稿承诺书或上述资料填写不完整的,其应征作品不予受理。
3、参选作品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唐 汉,联系电话:0772-2801339 0772-2829970(传真)
通信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8号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545001)
电子信箱:lcpf123@163.com
七、著作权有关事项
1、柳州市"龙城普法"徽标设计征集活动属委托创作活动,委托方为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州市司法局,受委托人为应征者。应征者一经按本《征集启事》内容填写并寄送《"龙城普法"品牌标识征集参选表》的,均视为接受委托从事创作活动,应征者同意应征标识著作权属于柳州市依法治市办、柳州市司法局所有。
2、应征作品经初评入围后,入围作品均由委托人与应征者另订委托创作合同,应征者拒绝订立委托创作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围资格。
3、著作权的保护,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办理。
附件:参选表格
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 州 市 司 法 局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龙城普法”品牌标识征集参选表
编号: (此项由征集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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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识 创 意 简 介 |
作者(法人代表)签名: (机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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