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大赛征集信息 寻求大赛合作事宜 联系大赛合作事宜 我要参加擂台大赛
最新揭晓  
揭晓信息»
最新赛事  
 
相册欣赏  
 
信息内容  
导航栏目: 大赛征集频道 » LOGO大赛 »
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Arting365.com     信息作者: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     发布时间:2006-07-20 00:35

     上海奥龙会成立于2005年,是由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发起,以业主及潜在客户为主体成立起来的组织,是上海奥林匹克花园与客户沟通的良好平台。为了顺应上海奥龙会的快速发展,上海奥龙会全面升级活动即将全面启动,为了把奥龙会办得更精彩、更圆满,更有利于发挥其积极作用,经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大众公开征集上海奥龙会吉祥物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吉祥物征集作品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为吉祥物卡通形象,其风格、形式不限。
2、充分体现奥林匹克精神与内涵,其形象具有亲和力,具有健康的、智慧的、活泼的内涵,表现艺术形式要求具有创新性。
3、视觉形象鲜明、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整体效果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4、吉祥物需具有形象延展性,便于后期的设计制作。
 
二、评选办法
    评审机构由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出1名中标奖,5 名入围奖。
    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席:陈穗建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总裁、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委员:司徒福康  步长海   吴绍锋    王柏权    曾颖红   张育涛    杨  忠   尹成超    杨  琳    欧计雄  
             李  侃    秦  薇    华  菲     龙  江    丁  炜
    
 
 
三、奖项奖励
 
1 、中标奖(1名)  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入围奖(5名)  奖励人民币1000元;
(注:奖金获得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获奖者均获得组委会所颁发的获奖证书。
 
四、投稿方式与要求
 
    作品表现手法可以是电脑2D彩绘、3D造型渲染及手绘作品等。作品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所有作品均接受网上及邮寄投稿。个人和机构均可提交作品参选。请在参选作品上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机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E-mail,并提供个人身份或机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参选者都需签署《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活动承诺书》,统一在上海奥林匹克花园网站(
www.sholympicgarden.cn)下载《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活动承诺书》。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参选者由于其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所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参选者本人承担。参选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或发送的电子邮件等概不退还。作品一经入围,其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归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
 
投递地址:上海沪松公路1110号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办公室     
邮编:201615        EMAIL :
marketing@sholympicgarden.cn
 
 
五、投稿截止日期
 
作品投稿截止2006年8月19日,时间均以当地邮戳或发送电子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1-67637954
 
   七、获奖名单公布
   2006年8月25日通过上海《新民晚报》和上海奥林匹克花园网站(网址:
www.sholympicgarden.cn )公布。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

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活动承诺书


 
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人(应征作品的作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启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对本人参加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活动而创作的作品(“应征作品”)拥有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
  2、承诺人同意:应征作品一经入围,该作品的知识产权(署名权除外)属于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该作品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全部知识产权。未经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包括承诺人)均无权使用该作品。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对该作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
  3、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4、除经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外,承诺人不许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宣传等。
  5、承诺人有权根据上海奥龙会吉祥物征集启示获得相关奖励。除此之外,承诺人不对应征作品向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6、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承诺人的法律责任,有权要求承诺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对于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后,有权向承诺人追偿。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由承诺人承担。
  8、该承诺为不可撤消的承诺。
  9、本承诺书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10、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机构名称(签字/盖章): 
证件类型及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sherry
相关赛事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站点导航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沪ICP备05004653号 © 2001-2007 Arting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