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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全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标志征集启示
信息来源:联盟动漫     信息作者:活动组委会     发布时间:2006-09-05 08:50

  为了树立大学生评选品牌,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才艺,评选活动组委会现向全国征集活动主题LOGO。参与者采用网络上传、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作品。获奖作品根据网页、短信投票数量,并结合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最终得出结果。

  一、征集时间:

  1、投稿时间:

  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10月15日(用邮寄方式递送的,以邮件到达的邮戳日期为准;用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则以电子邮件到达收件箱的日期为准)。

  2、评选时间:

     2006年10月16日至2006年10月23日

  二、征集内容:

  征集“2006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LOGO(活动标志),作品需原创。

     三、征集对象:

  全国所有关爱教育事业的个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设计爱好者、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广告制作公司、设计公司(单位)、大中专院校教师和学生等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主要对象。

  四、作品评选和奖励:

  最佳创意奖一名奖励奖金3000元(税前)、奖杯

    优秀奖三名各奖励价值300元奖品、获奖证书

  入围奖五十名奖励获奖证书

  五、评审办法:

  ·由主办方邀请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的设计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设计作品10件;

       ·入围作品在网上进行公示,并由网友投票,结合评审小组意见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六、作品要求:

     1、创作要求:

  内容要求:

  (a)以立志、责任、创新、奉献为主题,简洁、易记,体现本次活动精神风貌和价值所在,可以代表大学生评选活动自身及延伸品牌象征;

      (b)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更不能以他人名义应征;

      (c)活动标志的形象唯一性特征明显,延展性强;

      (d)构思新颖、色彩鲜明,内涵时尚,视觉冲击力强,富有时代感,在任何宣传环境中能够和谐、大方的应用。

  技术要求:

  (a)应考虑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

      (b)同时提交一份作品的源文件。

  2、稿件提交方式:

  应征者可从“2006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网站(网址:http://stu.people.com.cn/)获取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信息,下载并填写相应的《活动标志征集参选表格》,并于活动期间将经有效签署的参选表格、作品及源文件提交至本次活动组委会。本次活动的稿件接收采用电子邮件和邮寄两种方式,参赛者将作品刻成光盘寄至: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大学生评选组委会(邮编100733);或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stu@peopledaily.com.cn)

  七、相关法律问题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作者应保证应征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4、“最佳创意奖”获奖作品将无偿作为“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之固定标志,用于注册及宣传;

      5、除非特别申明,所有应征作品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可能被活动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以及活动之后的相关活动;

      6、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7、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8、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2006全国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编辑: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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