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网站(http://www.xinjiang.gov.cn/)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公众互联网上的官方网站,是开展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实现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窗口,是实现网上办事、在线服务的重要平台,由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自治区政府办公自动化中心管理。
为进一步面向社会宣传推介政府网站,扩大政府网站的影响,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推进政府网站按照“便民、利民”的宗旨健康发展,促进公众广泛参与政府网站的建设,共同办好政府网站,拟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政府网站徽标。
一、组织形式
征集活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承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互联网协会协办。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坚持 “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突出“大众•社会•民选”的特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站徽标。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徽标征集细则》。
三、征集时间
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5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主题鲜明、内涵丰富;
2、能够突出新疆特色,体现新疆风土人情和新疆民族文化;
3、能够体现新疆民族团结、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风貌;
4、符合政府网站庄重大方的特点,体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开放、务实、服务的政府形象,突出表达信息化、网络化和电子政务(e-government)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的宗旨;
5、徽标作品能够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同,创意理念清晰且令人信服,并具备灵活性和延展性。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徽标征集细则》。[见下页]
五、提交方式
参与者可以通过邮寄、E-mail(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作品。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徽标征集细则》。
六、评选方式
徽标评选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最终的评选结果将综合公众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组意见,经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确定。同时,为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活动还开设了短信有奖竟猜。
七、奖励办法
此次征集活动最终将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包括1件中选作品。对中选作品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元(税前),其他入围作品,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税前)。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803226
传 真:0991-2803226
电子信箱:HBZJ@xinjiang.cn
附件:
1、设计人信息表
2、网站徽标征集承诺函 [见页3]
设计人信息表下载>>>
attach200703310912040.rar
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