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文化建设,充分展示招生考试工作的精神内涵和良好形象,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院徽。
一、征集要求
1、寓意深刻,具有时代感,能充分体现教育招生考试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和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事业的业务特点和工作理念,展示严谨、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
2、设计新颖独特、品位高雅,图案简洁凝炼、美观大方;
3、注重国际通识性和地域特征以及我院组织标志风格等有机相融;
4、具有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美感和视觉传播力,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对外宣传以及进行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二、征集对象:所有关心支持我省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允许投多个设计方案。
2、应征作品必须提供A4纸规格彩色、黑白图样各一份,手绘或电子文稿均可。来稿应注明各部位制作尺寸,详细说明图案寓意。但不得带有作者的任何标记或文字,在评选中以示公允。
3、应征作品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均可。来稿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联系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以团体名义提交的作品还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涉及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的资料请另附纸注明。
4、应征作品可以书面形式邮寄,也可用电子邮件发送,但必须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上注明“征集院徽”字样。
5、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采用有奖征集方式。
2、征集活动截止后,我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审。设计方案入围前五名者,将各获得奖金2000(贰仟)元人民币奖励;设计方案被正式采用者将获得8000(捌仟)元人民币奖励(含入围奖)。
3、评选结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在评选活动截止一个月内没有接到中奖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五、版权声明
1、设计方案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因涉及侵权、抄袭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2、凡获得入围前五名的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以及使用权归我院所有。
六、投稿方式
1、来稿寄送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邮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3823365 83815043(传真)
电子邮箱:wangjf@hebeea.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hebeea.edu.cn
2、投稿截止时间:2007年6月15日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