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贵阳市南明区区标的启示
为歌颂和赞美贵阳市南明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显著成就,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全区人民为建设“西部生态经济强区”、构建和谐南明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由贵阳市南明区委宣传部以及南明区文联开展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贵阳市南明区区标的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要求:
1、体现南明“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内涵和现代城市精神;
2、作品中需体现“南明”二字之形,融南明区标志性景观甲秀楼、南明河于其中;
3、构图清晰、大气,易于记忆,视觉冲击力强,易于推广传播。
4、电脑、手绘作品均可,彩色、黑白各1份,并附创意文案说明,不须装裱。电脑稿需A4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文件(内含高质量JPG格式文件)。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7年8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方式一: 邮寄。信封上注明“区标征集”字样;来稿背面用铅笔详细写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方式二: 电子邮件。以500×500像素大小JPG格式电子文件(不能超过500K,标志尺寸不小于5×5(cm),E—mail:nmwl@163.com。
方式三:亲自送达。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联办公室(南明区箭道街28号南浦大厦B——1301室)。
邮 编:550002
电 话:(0851)5207111
联系人:屈铄塽
四、评选办法:
由主办单位组成专门的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出5件入围作品和1件中标作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凡在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中奖通知的,作者可自主处理其作品。
五、著作权说明:
1.参赛作品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有因著作权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 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凭身份证领取奖金;
3、所有入围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南明区委宣传部所有。
4、贵阳市南明区委宣传部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奖励办法:
入围作品每件奖金1000元,中标作品奖金5000元。
中共南明区委宣传部
南明区文联
2007年7月2日
南明区文联
2007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