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8月17日止,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凸显"潇洒桐庐"丰富内涵,要充分体现桐庐的城市形象特征,准确把握桐庐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应征作品要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形神合一,富有艺术感染力,具有人文特质。
3、应征作品须考虑标识和标识文字的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
4、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果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5、作者需提供A4纸格式彩色稿一式二份、A4纸打印的创意设计说明(300字左右)二份,简述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最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邮箱:xck@tonglu.gov.cn。
6、请作者务必在作品的右下角标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件号码、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奖项设置
中标的城市形象标识获奖金5000元人民币(税费自理)。
四、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可邮寄或直接报送。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委宣传部宣传科,邮政编码为311501,信封上标明"'潇洒桐庐'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571-64212762。
五、相关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桐庐县人民政府所有。主办单位拥有中标作品的使用权,并不再另行付费。获奖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中共浙江省桐庐县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