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始建于1952年,曾是省内知名的重点高中。文革中停办,1996年在省市各界的关注中重建。锦州这片浓郁的文化热土再次给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已经走出一条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让教职工振奋的素质教育新路。在整体融入锦州湾开发大潮中,一高中人正厚积薄发,乘势而上。为了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进一步树立学校的品牌形象,增加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学校向所有关心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的专业设计人员,美术爱好者,校内师生公开征集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校徽方案。
一、作品要求
1、校徽在形式上要端庄厚重,在沉稳中体现时代气息,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易于制作。
2、校徽在内容上要体现滨海锦州的地域性、文化性,同时要展现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能展示师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作品中要包含阿拉伯数字"1"。
3、设计方案可包含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分别为:“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和“Jinzhou No.1 Senior High School”。要求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标志能够有机结合。应征者也可以只进行标志创作。
二、投稿要求
投稿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6日(以邮戳为准)。作品统一A4规格,彩色稿黑白稿各一件,电脑及手绘均可。正面附设计说明,背面标注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信封注明校徽征集字样。允许一人投多个设计方案。
联系人: 刘洋 联系电话:7171213
邮政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 团委
编码:121000
三、评选及奖励
征集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在应征作品中遴选十件入围作品。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 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 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7名: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有关权属
1 、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还;因作品抄袭侵权等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学校有权对选中方案作适当修改。 作品一经确定为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形象标识,其所有权、使用范围均由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享有、确定。
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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