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实验中学校徽征集
主 办: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
协 办:8FON文化活动策划公司
一、学校背景:
新海实验中学至今已走过了六十几个春秋。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加强全校师生及校友对学校的认同感、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树立学校的品牌形象,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现公开征集校徽LOGO活动,热忱欢迎各方人士踊跃参与。
二、活动时间:
2007年 12月1日至 2008年1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1)校徽是学校的象征,设计要求:
①简洁大气,具有动感和较高的识别度;
②富有创意,能体现新海实验中学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
③主题鲜明,能代表学校师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④提交行式以电子稿为准,作品电子版请用JPEG格式(300dpi以上)提交。
(2)校徽设计方案请用电子版输出,并提交方案示意图和效果图,注明尺码、颜色及设计思想说明
(3)新海实验中学网址:http://www.xhsyzx.com/article/
四、交稿方式:
1、网上投稿:E-mail地址8fon_team@163.com,请在标题处注明“校徽征集”字样;
五、评选程序:
1.具体程序:8FON文化活动策划公司汇总后提交,专家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确定备选方案提交领导组讨论形成待选方案,待选方案进行公示后,由学生民主投票形成拟定方案,拟定方案经领导组讨论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出相关修改形成最终方案。
2、所有作品一经确定,版权及使用权属于学校,学校有权宣传或修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得仿造、盗用。
六、奖励办法
1、学校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对参与征集活动的各作品分别组织评奖,评审工作由领导组和专家组统一负责。
2、根据评选结果,对各项获奖作品进行分别奖励。
“获选奖”1名:人民币 5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入围奖”5名:人民币 1000 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奖”10名:人民币 300 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七、知识产权:
1 、新海实验中学校徽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新海实验中学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宣传部登记的第一时间为准。
2 、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