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交办法
(1)网上邮件投递
1)电子邮件递交作品格式统一为Jpg 72 dpi,并请将作品打印尺寸设置成A3 297mm×420mm。(每封邮件请尽量设置在1M以内)。获奖作品,要求参赛者提供高精度的Tif文件。
作品大小不超过10M,打印规格要求设为A3(297mm×420mm)
2)标题为:“Lotbrand中国品牌创意大赛**类参赛作品”
3)请严格按照大赛要求规格投递作品,并自己保留高精度原稿。
网络投稿信箱:作品统一以附件形式发送到官方邮箱:lotbrand#126.com(发邮件时将 # 改为 @ )
(2)邮政投递
邮递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商务中心D座1601室
Lotbrand中国品牌创意大赛组委会收 邮编:100089
请在信封上标注“Lotbrand中国品牌创意大赛**类参赛作品”
所有作品请附上创作心得。
(五)作品提交和投票评选
第一阶段
自由选择品牌创意阶段,作品提交和网上投票时间:
2006年12月16日—2007年2月16日(注:作品提交截至2月9日零时)
大赛评委会评选自由选择品牌创意作品时间:2007年2月18日至21日
第二阶段
指定品牌创意阶段,作品提交和网上投票时间:
2007年2月19日—2007年4月19日(注:作品提交截至4月12日零时)
大赛评委会评选指定创意作品时间:2007年4月20日至23日
评选方法
1.网络投票
2.专家评选
3.奖项设定
两个阶段的创意作品分别设置以下奖项:
按作品分类设置金奖、银奖、优秀奖三个大类奖项;并设置最具人气奖、最具潜力奖、最佳视觉表现奖三类单项奖。
大赛作品按五个分类进行评奖,共评出金奖5名,银奖10名,优秀奖20名,以及单项奖若干。
注: 为保证奖项的专业水准,如 1/2 以上评委有异议,则奖项可空缺。
4.大赛评审标准:
Lotbrand中国品牌创意大赛,评选范围是以大赛推荐品牌作为素材创意的作品;发现那些常人忽视的有价值的新创意,利用文案创意、手绘、电脑制作、摄影、摄像五种表现手法,体裁可以是品牌广告语、创意文案、标志创意、广告创意、招贴、装帧、包装、或品牌故事等等形式,不拘一格。创意的新颖和深度是评选的主要标准,适当参考制作水准。
结果公证
本次大赛将邀请北京市海淀区公证处进行公证。
(六)评选委员会
大赛评选委会成员由16人组成,其中企业界品牌掌门人10人,著名的专家教授以及学者7人。
(七)颁奖典礼
时间:2007年4月28日(星期六)
地点:北京 人民大会堂或北大百年讲堂(拟)
主持人:中央台生活频道主持人(待定)
支持机构:
商务部办公厅(拟)
中国企业联合会(拟)
中国企业家协会(拟)
中国品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拟)
颁奖嘉宾: (待定)
推荐品牌各位掌门人
中国企业联合会理事长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中国广告协会会长
TOM网中国区总裁
Lotbrand品牌库网CEO
中国品牌杂志社社长
典礼活动:
1.大赛全程回顾视频展播及大赛花絮
2.参赛组织单位介绍和鸣谢
3.参与品牌与参赛选手代表发言
4.获奖作品介绍和视频展示
5.公布大赛结果
6.品牌掌门人亲自对品牌的创意获奖选手颁奖
7.获奖选手代表感言
8.宣布大赛圆满结束
媒体支持:TOM在线直播 中企联网在线直播
三、媒体计划
1. 中央二套、北京市教育电视频道、以及高校报刊的活动新闻报道;
2. 网络媒体宣传为大赛前期的宣传和全程追踪报道;
www.lotbrand.com
www.cec-ceda.org.cn
www.tom.com
新浪、搜狐、国际广告人等媒体以及其他设计创意网站的强力信息发布。
3. 平面媒体
赛前各大报纸和杂志等主流平面媒体合作宣传;宣传册的发放,由参与院校负责人分发到学生手上;启动仪式的品牌创意展示活动。
四、资料制作
1. Lotbrand中国品牌创意大赛全程视频资料制作和发放;
2. 分册编印《Lotbrand中国品牌创意作品汇集》,并对品牌库会员企业派送;
3. 参赛品牌掌门人视频资料将持续在lotbrand品牌库网
大赛咨询专线:86-010-5893 1691/ 1695
组委会官方邮箱:lotbrand@126.com
特聘法律顾问: 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附:《lotbrand中国品牌创意大赛作品版权声明》
1.所有报名单位或个人的参赛作品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嫌疑。若发现参赛作品有上述情况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2.报名单位或个人应保证其参赛作品拥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或其他相关的权利,不得有任何侵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或其他侵害他人利益的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则取消参赛资格,一切责任和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3.所有报名单位或个人如同意将其参赛作品的权益转让给参与品牌单位,须由双方协商签署转让协议。
4.主办方有将参赛作品编辑、出版,录制成录影带、光碟,或以任何形式推广的权利,并无需支付作者任何形式报酬。
5.主办方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均享有交予各媒体进行报道、播放的权利。
6.所有参赛作品、作品光盘概不退还,请参赛单位及个人自留备份。
7.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文约定(如有异议请参赛者事前声明)。
* 参赛表请到本次大赛指定网站下载! 如有意议请跟大赛组委会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