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版权保护宣传的力度,深入广泛持久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版权局开展“版权保护动漫大赛”。作为2007年版权保护宣传的重要活动之一,此次大赛旨在促进市民们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版权保护知识的熏陶,树立法治观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主办单位:上海市版权局
支持单位:上海市法宣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东方新闻网站
创作要求:作品要求以版权保护为主题,反映版权保护的意义、盗版的危害,倡导“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传播版权保护知识,树立版权保护意识。
形式要求:要求为原创作品,语言幽默,画面精美,喜闻乐见,适于传播。FLASH作品采用swf格式,大小在3M以内。漫画作品,可以采用一幅或多幅形式。
参赛方法:参赛者可将FLASH作品上传提交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相关网页,或将作品刻录成光盘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漫画作品,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上海市威海路755号41楼 版权保护动漫大赛组委会 邮编:200041)。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
评奖方法:本次征集活动采用专家评审和网友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网友可登陆上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进行投票。
评分标准:(1)专家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占作品总得分90%)
评分内容及评分比例
a.内容创意(40分):内容突出主题,故事叙述生动,立意新颖独到,情景承接流畅;
b.艺术表现(30分):内容形式和谐,角色设计生动,场景布局合理,艺术感染力强
c.技术运用(30分):软件运用熟练,技法表达独特,画面连接通顺,字画配音良好。
(2) 网友投票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占作品总得分10%)
网友给作品分别打分。网友评分最高的作品是五颗星,得100分,四颗星80分,依次类推,最低一颗星20分。
结合专家评分和网友投票的分数,算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大赛评委团评分*90%+网友投票得分*10%。
其他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因上传、邮寄过程中的任何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损坏或延误,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作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动漫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7月15日至10月15日征集作品
7月15日起接受上传
11月底,专家评审结束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胜奖200元,对获奖者还将予颁发获奖证书。
http://appl.eastday.com/cooperation/bqflash2007/zpsc.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