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应征作品所有素材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所有参赛作者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并同意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展览、宣传和出版的无偿使用权。
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八、大赛相关活动
赛后主办单位将举行获奖作品展示及颁奖活动。对于获奖的平面作品,将在市内有关报刊媒体刊登;对于影视和广播作品将在市电视台、电台予以播发。
附件一:
参赛作品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平面作品选送要求。
1.规格(cm): A3规格,29.7x42(净尺寸); 或按国际大赛规格:60x80、60x120、80x120cm(净尺寸);打印精度:720dpi。
2.每件参赛作品需提交样稿两份,样稿需装裱于A3黑色卡纸中央,参赛表及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贴于卡纸背面。每幅作品附一份广告语及主题介绍,语言要精美简练。
3.参赛者的参赛作品还须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满足以下要求:以光盘方式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100*70cm幅画,不低于300dpi),及可用于互联网发布的电子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或TIF,光盘盘面请注明PC或MAC格式。
(二)影视作品选送要求。
1. 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2.片长:15秒、30秒、1分钟。
3.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4.参赛者需提交作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满足以下要求:以光盘方式提供,作品存储为AVI格式,像素要求为720*576PIX。
5.参赛者需填写参赛表及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并附文稿说明,随光盘一并寄送。
(三)广播作品选送要求。
1.时长:30秒以内。
2.参赛作品以磁带或光盘形式寄送,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联系方法。参赛者需填写参赛表格及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并附文稿说明,随作品一并寄送。
附件二:
优秀作品评选标准
一、导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思想性强,有时代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创意:新颖独特,内涵深刻。
三、表达: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四、制作:表现完美,制作严谨,视听语言运用好,文字使用规范。
五、效果:把握媒体特征,综合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