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税收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促进税收宣传工作和国税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枣庄市国税局决定于2008年4月举办“奚仲”杯枣庄国税税收宣传卡通形象设计大赛,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枣庄国税税收宣传卡通形象设计大赛”。诚邀广大专业设计机构、专业人士和卡通爱好者踊跃参与,携手推出枣庄国税税收宣传卡通艺术形象。
一、设计内容和要求
1、卡通设计作品创意应以税收宣传为主轴。造型设计富有创意和象征意义,具有亲和力,便于传播,体现枣庄人文特色,且寓意健康,能推动税收宣传走近公众。
卡通形象的诉求点:简洁、时尚、阳光、青春、亲和力、活力充沛,拟人化;
2、作品风格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作品以未曾公开发表作品为限,具有创新性,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造型、色彩应简洁明快、时尚活泼,富有良好视觉印象并具有亲和力,可以是单个的人物造型,也可以是组合造型;
4、画稿表现形式不限,手绘或电脑绘制均可。并附相应的设计说明 。所设计的方案应考虑以后扩展制作的方便;
5、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ai或.psd .cdr等格式的原图或手绘原图,以便获选后提供给征稿方,同一作者可以提交多个作品,无数量和主题限制;
6、提交的作品,应附上作品名称及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和创意理念;
7、作者请同时提供相关的个人资料,如本人工作单位及身份、详细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二、投稿形式
1、网上提交作品
图像文件存储为 JPEG或GIF格式, 分辨率不小于 800*600 72dpi 。e-mail:zaozhuangguoshui@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卡通形象大赛”。
2、邮寄作品
直接以快递邮至枣庄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邮寄作品均应采用A4规格彩色打印。 地址:枣庄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陈彬 收 邮编:277800(在信封背面注明“卡通形象大赛”)
三、比赛时间及奖励设置
1、作品征集时间:
报名截稿时间:2008年7月20日
2.奖励设置:
金 奖 1名 奖金3000元及证书
银 奖 3名 奖金1000元及证书
铜 奖 5名 奖金 600元及证书
优秀奖 30名 奖金 200元及证书
四、作品评审及表彰
实行专家评审与网上公开投票的方式。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在网站上对作品设立投票,将网站投票结果与专家的评审结合评出金银铜奖,并最终选出枣庄国税税收宣传的卡通形象。
召开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枣庄国税税收宣传卡通形象,对金银铜奖进行颁奖,并对入选的作品集结成册,同时在枣庄国税网站进行展示。
五、作品著作权
1.作品被选用后,其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出版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展示、传播入选作品。未选用作品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
2.作品涉及、引用的图片、声音、文字等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该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意的作品,一经发现有违规发生立即取消其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亦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4. 在投稿时,投稿者必须保证对提供的设计方案享受著作权,比赛主办方不对有争议的设计和知识产权负责;
六、其他
枣庄市国税局对决定选用的作品及时付给奖励。作品著作权、使用权归枣庄市国国税局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请作者自留设计底稿,恕不退还。
本活动主办单位——枣庄市国家税务局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632-8166059







